新規報報 – 7/1起新法上路

自 2018 年 7/1 起,將有多條新法規開始施行,現在就來為各位車友們一一解析。

首先,與廣大騎士們最有關聯性的,就屬開放機車頭燈更改為 LED 這一條了。在這之前,除非是原車出廠就配置 LED 頭燈燈具的車種,自己改上的 LED 騎在路上都得心驚膽跳,深怕突然冒出的警察伯伯送一張驗車單。不過,雖然 LED 頭燈將合法,但還是要提醒改上 LED 的騎士們,在提升照明度的同時,別忘了顧慮對向來車的感受,應調整大燈角度或改上魚眼,別閃瞎對向啊!

其他規定則是:

  1. 行經高速、快速公路故障車輛停放路肩逾 1 小時,將被處以 600 – 1200 元罰鍰。
  2. 汽、機車違停於公車招呼站 10 公尺內,罰鍰提高 300 元,提高後的罰金金額將是機車 900 元起、汽車 1200 元起。
  3. 7/1 日起,新式大客車新車皆需配置自動滅火系統。
  4. 營業大客車逕行舉發之違規將列入違規計點中,未來將擴大涵蓋營業小客車與一般自用車。
  5. 7/1 日起開放個人領取露營貨車自用小貨車牌照,以 1 人 1 部為限。
  6. 特殊車輛經主管機關向交通部申報核定後,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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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轉眼間已過了半個月,今年元旦之後交通法規有許多改變(一臉疑惑?),這不僅與你的荷包有重要關係,若觸犯了還有可能面臨吊銷駕照的命運;最重要的是,當大家都有了良好駕駛習慣之後,交通環境也會更安全、暢通,身為不騎車就渾身不對勁的你都懂了嗎? 快跟CyberRider小編一起認識這些相關規定吧!

測速照相警告標誌(由文字改為圖示)

前有測速照相? 常有測速照相? 相信是每個人都看過的警告標誌,也是最令人聞之色變的標誌之一;過去因使用文字標示的緣故,尤其『常有測速照相』更讓人感覺模稜兩可,為了避免文字產生的認知差異,從今年元旦起逐步改為圖片的警告標誌,以三角警示框加上照相機的圖示,上方通常還會註明道路速限,讓駕駛人一看就知道要表達的意思,不僅比文字標示更好辨別,若遇到持國際駕照來台的外國朋友(即使不懂中文),也能輕易辨別測速照相警示的意思,許多舊款的警示號牌也會逐步更換為新式,下次出門可別讓錢包裡的小朋友溜走了。

遇到緊急車輛的閃避方式

遇到緊急車輛(救護車、消防車…)應減速靠邊禮讓,從小學的課本一直到考駕照的題庫都有宣導,但過去該往哪邊避讓沒有明確規範,加上城市吵雜難以辨別警笛聲從何而來,時常讓人不知道該往哪邊閃,到最後弄得一團亂反而延誤了搶救時間,2018年已經有明確的規範,使大家讓出一致的車道給緊急車輛通行;若民眾不依規令立即讓道,依法可以處3600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。(規則如下)
★同向或雙向單車道,汽機車及慢車需靠右避讓,包括對向車道車輛
★同向雙車道以上,同側車輛外側需靠右避讓,內側車輛需靠左避讓
★交叉路口,同側車輛靠右避讓,其他方向不得搶快進入路口
★上例違規可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一年

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獎勵1000元

經過統計,車禍事故中有行車紀錄器影像的案件約占三成,而且大多是來自汽車的騎車紀錄器,摩拖車裝設行車紀錄器的比例甚少,導致車禍發生時雙方各說各話的局面;有鑑於此,台北市交通局特別宣布,從今年元旦起,只要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像中,經認定有助於事故鑑定、釐清肇事責任,將發給新台幣1000元獎勵金;民眾可至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網頁上傳相關影片,如經審核通過,裁決所會通知領取獎勵金;除了設立獎金制度鼓勵裝設行車紀錄器,也幫助其他駕駛人與警察機關釐清責任。
目前僅有在台北市有這項政策,若獎勵制度未來可以推行到路口監視器密度較低的地區,相信能幫助更多交通事故案件釐清肇事責任。

電動機車專屬車牌

為彰顯電動機車低汙染的意涵,並且便於警政機關管理辨別,從今年元旦起新領牌的電動機車,將有5種加註電動車字樣的專屬車牌,包含了電動小型輕型機車、電動輕型機車、電動普通重型機車、電動大型重型機車(黃)、電動大型重型機車(紅),依據馬達輸出功率來區別各個級別,現行10萬餘輛已領牌的電動機車(車牌)仍可繼續使用,若車主想更換為電動機車新式車牌,則可以依規定至監理機關繳交號牌規費300元更換新式車牌(馬力大於54匹則為400元)。